|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赴大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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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5 |
| 一、香港、澳门同胞赴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等,A、已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前往大陆;B、未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参阅“办理旅行证”。 二、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旅游、经商等,A、已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在证件有效期内前往大陆,应事先申请台胞证加签。请参阅“台胞证加签”。B、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参阅“办理旅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