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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会呼吁政府不可取消电力系统损失收费


2008/06/02

  菲律宾华报讯:外国商会呼吁娥惹·亚罗育总统不要废除电力工业改革法中所规定的,关于政府当局与私营电力生产商所签署的合约中的容许“金额收费”条款,甚至当消费者一直在缴纳他们没有使用的电力费用。

  外国商会,包括美国,澳洲,新西兰,加拿大,日本,欧洲及南韩等国在五月七日的一封信中说:“将与私营电力生产商进行另一轮检讨及重新谈判的威胁,将使人怀疑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稳定及菲律宾当局的促进投资方案的声誉。”

  该被称为外国商会联盟的组织还说,玩弄合约对于有意计划建设额外电厂的投资者,或欲参加政府私营化方案投标者来说都发生巨大的抑制作用。

  它还说:“它也将伤害到由于受到政府的鼓励而已在本国投资的私营公司。”

  该组织发表该书信,由于数日前亚罗育夫人要求商界领袖加入政府当局的降价岷电公司收费率斗争,而公务员保险署主席牙西亚则宣布他将与罗帛示家族竞争岷电管理部门的控制权,以降低电费。

  牙西亚说,本国最大的电力分销公司,岷电公司与罗帛示所拥有的两个私营发电厂所签署的亲密交易,与其他电力分销商姐妹公司的合约,该公司高级人员的高薪等,造成了岷电公司的高收费率。

  电力工业改革法容许发电厂及分销机构同时拥有该两设施,就如罗帛示所享有者。私营发电厂大部份皆为外国公司所拥有者,他们是于一九九零年代早期本国因电力短制而瘫痪时,受蓝慕斯执政当局邀请而来本国建设电厂协助本国解决电力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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