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部下令执行大理院分配土地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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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3 |
| 菲律宾华报讯:环境部长里道·亚典沙星期四下令描东岸省的环境部官员,执行一九六五年大理院的判决,命令分发亚耶拉所拥有的土地。 亚耶拉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描东岸省加拉沓颜社约二千公顷土地,尚未被分发给予土改方案的受惠者,虽然一九八八年六月法庭颁发了执行令以实施一九六五年最高法庭所作出的相关判决。 亚耶拉公司于随后一个月向法庭申请相关的撤消令,但大理院却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最终裁决否定了该项申请。 亚典沙说,“没有执行该判决是由于官僚主义思想所造成的无数问题之明显事例,特别是当穷人被剥夺了他们的土地。” 他还说:“我们现在正在大力推动亚罗育总统的土地分配方案,我们期望环境部的外务处官员加紧向穷人分发土地证书,以减少乡村的贫穷问题。” 该二千公顷土地是属于以前为甘蔗农园的一万二千公顷土地的一部份,该片土地在综合土改方案中获得豁免遭受土改。 亚典沙说,如果对土地的丈量,或是当地的环境部官员有任何问题,当局都将协助解决。 共约五十名农民自四月三十日开始,即在计顺市,环境部总办事处扎营,以把他们所投诉的没有执行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大理院的判决作出戏剧性的抗议。 亚典沙还说,执行该判决将使十九个描笼涯农民受惠。 |